□晨報記者 言 瑩
  在華東政法大學,流傳著一句話:“沒有上過憲哥的刑法課,大學生活不完整。”
  這位“憲哥”就是連續16屆當選該校“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師”的劉憲權。從教31年的劉憲權,長期工作在教學第一線,身為國家教學名師,卻依然堅持並愛好給本科生上課。
  一位難求的刑法課
  華政松江校區一個可容納300人的階梯教室,時常會硬生生擠下500名學生,有人為能坐在前排,清晨五六點就去占座,沒占到座的會去隔壁班級拖椅子,有時晚到的學生只能坐在地上聽課。
  劉憲權的課永遠是“人滿為患”。就算不是法學專業本科生,也要在大學四年聽一次他的課。
  那麼,劉憲權的課究竟有什麼魅力?還是讓我們來聽聽吧——
  “大家好,我叫劉憲權,這學期教你們刑法分論。”上周二上午8點,他以簡單的自我介紹開場。同學們哄堂大笑,估計都在暗自嘀咕,華政誰人不知你劉老師,還用得著介紹。
  “為什麼復旦投毒案是故意殺人罪而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投放危險物質罪?”劉憲權把話筒送到一個學生面前,學生一愣,話筒抵到另一個學生面前:“因為有特定的對象。”“那麼,福建南平在小學校門口用刀抹學生脖子的行為,其對象不特定呀,為何也是以故意殺人罪定性呢?”劉憲權接著問,話筒又轉向下一個學生,被問倒了……
  “老百姓一般更關註判多少,對罪名無所謂,而從刑法學角度看,罪名的認定恰恰是最重要也是最難的。”劉憲權為學生梳理刑法分論學習要點,他以近期福喜公司食品原料案為例,“對這一案件有人說應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性。但是,這一罪中生產、銷售的對象是“非食品原料”,本案顯然不符合。案件中可能存在使用回收、過期產品的問題,但過期並不一定變質,對不變質的過期、回收產品的使用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什麼犯罪?這些問題都很值得我們研究。”
  課堂上,劉憲權就愛四處游走,層層逼問,頻繁互動。有時他狡黠地先挖個坑讓學生“掉進去”,然後讓其他學生糾錯誤,“找漏洞”,“抖包袱”,合力解決問題,此時他才公佈答案,最終把學生“撈上來”。整堂課充滿懸念,高潮迭起,精彩紛呈。
  法律人投身社會服務
  劉憲權和法律有淵源。劉憲權名字中的“憲”字,就取自“憲法”。而1979年,他考進大學,正值我國第一部《刑法》頒佈。1980年1月1日《刑法》生效,他開始了本科階段刑法課程的學習。
  結合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劉憲權就將研究重心定位在經濟犯罪領域,對上海乃至全國多發性的金融犯罪、證券期貨犯罪、涉信用卡犯罪的研究取得重大成果,首次提出該領域系統、完整的刑法學理論體系,填補了當時國內研究空白,引起國內法學界的高度關註,在國際法學界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
  如今,劉憲權領銜的刑法學科在南方首屈一指,在全國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特別是對經濟刑法的研究處於全國領先地位。
  前段時間熱播的電視劇《歷史轉折中的鄧小平》,讓劉憲權很感動。他是恢復高考後華政的第一屆考生,他感慨高考改變了命運,讓他有機會走進高層次的研究教學隊伍。因為經歷過苦難,劉憲權在大學期間像海綿一般,拼命地吸收知識。“當時的《刑法》共有192個條文,很多條文我本科時就記住了,一直用到現在。”
  在課堂外,他也是一個服務社會的法律人。他領頭的勞模工作室發揮法律專長服務大眾百姓,他是媒體法律欄目的常客,參與法制宣講400餘次、講座不計其數,他同時還是全國30餘家司法機關特聘咨詢專家和業務顧問。  (原標題:“沒上過憲哥的課,大學生活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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